DB33_T 608.1-2015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_汽车整车维修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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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大小(MB): |
0.33 |
页数: |
14 |
文件格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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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15-6-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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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 43.186,R 16,DB33,浙江省地方标准,DB 33/T 608.1—2015,代替DB33/T 608.1-2006,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,第1部分:汽车整车维修企业,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,Part 1: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,2015 - 06 - 12发布,2015 - 07 - 12实施,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,DB33/T 608.1—2015,I,目 次,前言.. II,1 范围 1,2 规范性引用文件 .. 1,3 术语和定义 1,4 人员条件 .. 2,5 管理条件 .. 3,6 设施设备条件 . 4,7 安全生产条件 . 6,8 环境保护条件. 6,附录A(规范性附录) 仪表、工具及设备 7,附录B(规范性附录) 事故车损失等级划分及维修企业资质 . 11,DB33/T 608.1—2015,II,前 言,本部分依据GB/T 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,本部分代替DB33/T 608-2006,与DB33/T 608-2006相比,增加了第5部分: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,DB33/T 608-2015《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》分为5个部分:,——第1部分:汽车整车维修企业;,——第2部分:汽车专项维修业户;,——第3部分:汽车快修业户;,——第4部分:摩托车维修业户;,——第5部分: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,本部分为DB33/T 608-2015的第1部分,与DB33/T 608-2006的第1部分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:,——与“国标GB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”相适应,对汽车维修企业的人员要求进 行了修改;,——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“JT/T816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”和浙江省地方标准“DB33/T626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”的要求,提高了对维修服务方面如服务接待条件、服务承诺、公示投诉等的要求;,——根据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变化,参照“国标”及其他“省标”,对部分场地设备的要求进行了 修订,提高了场地的要求,对设备要求及时更新;,——增加了事故汽车维修和燃气汽车、混合动力汽车、电动汽车以及其他新能源汽车维修的特殊要 求,进一步提高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安全要求,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,本部分起草单位: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、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,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方文理、胡群力、曹晓春、陈文华、陈绍双、张开开、刘自冉、陈孟超、张懋、朱华、方劼、王强、周志国,DB33/T 608-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,——DB33/T 608-2006,DB33/T 608.1—2015,1,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:汽车整车维修企业,1 范围,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、管理、设施设备、配件与质量管理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条件,本部分适用于整车维修企业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,GB/T 3730.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,GB/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,GB/T 16739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,GB/T 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,JT/T 816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,JT/T 795 事故汽车修复技术规范,DB33/T 626 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,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2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,3 术语和定义,GB/T 5624、GB/T 3730.1、JT/T 795等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,3.1,汽车整车维修企业the enterprises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,能对整车、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、修理及更换,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(或接近完全)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,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。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,3.2,小型车 small vehicle,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,3.3,大、中型客车 large and medium passenger vehicle,DB33/T 608.1—2015,2,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,3.4,大型货车 heavy-duty goods vehicle,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、挂车,3.5,事故汽车 incident vehicle,因意外事故而损伤的汽车,3.6,事故汽车修复 incident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,为恢复事故汽车损伤部位的几何尺寸和使用性能,使之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(或接近完全)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的作业过程,3.7,危险货物 dangerous goods,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蚀等危险特性,在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和处置中,容易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,3.8,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vehicle,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,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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